明明台灣財政部網站上就有公告,其中網路購買國外貨物應注意事項中第3-1項中就有說明,購買金額2000元以內,免徵關稅、貨物稅及營業稅。
更新日期:110-08-19
消費者進口貨物應注意事項:
三、進口稅費徵收:
(一) 進口郵包物品完稅價格在新臺幣(下同)2,000元以內者,免徵關稅、貨物稅及營業稅,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。完稅價格超過2,000元者,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(捐)。屬零星物品者,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外,應按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五規定的稅率課徵關稅;單項或屬同種類且歸屬同一稅則號別的物品完稅價格合計超過2,000元者,應分別按海關進口稅則所規定的稅率課稅。
那為何在貴司網站上購買商品總價值在2000元内,消費者結帳時仍須先給付關稅與稅收?雖然貴司在結帳網頁上也有出現:符合退還稅款條件的訂單將在貨物交付後約2個工作日自動退還給您的支付金融帳戶...等訊息,正常來說消費者當次購買金額在2000元內根本不須先給付關稅與稅收的才對,希望貴司能優化結帳流程,避免造成消費者結帳的困擾。